在1729年的雍正七年,清朝政府停止了改土归流的政策,对西双版纳地区实行大赋税制度,以此来把持云南茶叶的生产。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掌握茶叶生产,清朝设立了总茶店,在思茅设立了第一家总茶店。这标志着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朝廷正式介入云南茶叶的生产和销售,这是对云南最大产区西双版纳的一种控制。
随后,雍正十三年(1755年),清朝正式发布了《云南茶法》,这间接促进了七子饼茶的诞生。从乾隆元年(1736年)开始,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繁荣现象出现,云南茶叶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盛况。而这些法规也就决定了一些特定品质和标准,使得七子饼茶得以被尊为“国宝”。
最终,在雍正十三年的官方核准下,《云南茶法》正式公布。此法规定,每一年都要发放三千张“茶引”,每张可以购买一百斤高质量的 云南省产tea。根据《雲南省產 茶葉規則》,所有出售的 茶葉必須為圓形狀,並且有严格要求:每个圆饼重量必须是7两,共装入一筒中,每筒49两,并征收税银1分每筒;而买主则需要购买32筒才能获得一张“ tea 引”。这种制度确保了高品质商品永远不会缺货。
随着《雲南省產 茶葉規則》的出台,它不仅催生出了七子饼,但也奠定了其成为国家级认可产品的地位,从此以后,“国标”成为评价任何国家级产品的一个重要指标。在那个时代,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都只有满足这些严格条件的商品才能够被视作真正符合国家标准之物。这对于普洱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荣誉,也成为了它们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