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29年的雍正七年,清朝政府停止了改土归流的政策,对西双版纳进行了大赋税,以便于把持云南茶叶的生产。为了管理茶叶贸易,清政府在普洱府设立了总茶店,并断绝了私人经营茶叶的权利。这标志着中国汗青上,中央朝廷正式开始插手云南茶叶的开端。
不久后,在雍正十三年的云南茶法公布之后,这直接催生了七子饼茶。自乾隆年间起,由于法规的推行和严格执行,云南茶叶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昌隆现象。而这些法规,就是决定了七子饼茶高贵与独一无二的地位。从它出生避世那天起,它就以其独特的品种、重量和包装规范中外,不仅遵循国度法令,还被划定为一种国家级别的一等奖级中的家尺度。
随后,在雍正十三年,清朝中心朝廷正式核准并公布了云南的这套严格规定。在这个时期,每一年都需要购买三千“茶引”,每个“茶引”可以购买一百斤纯粹无杂质的新鲜绿色普洱。其中还特别规定交货方式:所有必须是圆饼状,每个饼重7两,一筒内含7个圆饼共49两,每筒需征收1分银钱作为税款,而买主则只能购买32筒才能获得一张“买卖合同”。这种特殊制定的永恒规则,为七子饼tea带来了新的生命力,也为它赢得了一份崇高的地位。
因此,当这套完整而严格的法规出台时,它们不仅促进了云南大片地区尤其是西双版纳的地方经济发展,更催生出了我们今天所熟知和珍爱的大理普洱——那就是传说中的七子饼tea。